在了解家具发展历史的过程中,重要的是把握各个历史阶段欧式家具的风格特征,了解形成这个风格特征的社会、文化、经济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历史原因,从而把握欧式家具发展变化的内涵和规律。从公元前16世纪到现在,形成了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欧式家具风格:
1、古典家具
古典家具是指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5世纪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家具。
2、哥特式
13世纪后期哥特式建筑风靡于欧洲大陆。这种潮流也完全支配了当时家具的发展。哥特式家具是由哥特式建筑风格演变来的。
3、巴洛克风格
巴洛克风格最大的特征是以浪漫主义作为造型艺术设计的出发点,它具有热情奔放及丰丽委婉的艺术造型特色,这一时期家具风格并不受建筑风格改变的影响,主要基于家具本身的功能需要及生活需要。其最大的特点是将富于表现力的细部相对集中,简化不必要的部分,而着重于整体结构,因而它舍弃了文艺复兴时期复杂的装饰,而加强整体装饰的和谐效果,使家具在视觉上的华贵和功能上的舒适更趋统一。
4、洛可可风格
洛可可风格家具于18世纪30年代逐渐代替了巴洛克风格。由于这种新兴风格成长在法王'路易十五'统治的时代,故又可称为'路易十五风格'。洛可可(Rococo)是法文'岩石'(Rocaille)和'蚌壳'(Coquille)的复合文字,意思是表达这种风格多以岩石和蚌壳装饰的特征。
洛可可家具的最大成就是在巴洛克家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优美的艺术造型与功能的舒适效果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美的工艺作品。洛可可风格家具的最大成就就是将优美的艺术造型与舒适的功能巧妙结合起来,形成完美的工艺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家具的形式和室内陈设、室内墙壁的装饰完全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室内设计的新概念。通常以优美的曲线框架,配以织锦缎,并用珍木贴片、表面镀金装饰,使得这时期的家具,不仅在视觉上形成极端华贵的整体感觉,而且在实用和装饰效果的配合上也达到了空前完美的程度。